專利與標準由于其各自的特性所限,本是不相容的兩個范疇,專利的實施需要以權利人的同意許可為前提,而標準則以普遍適用性和公開性為目標。但隨著技術的發展和市場競爭激烈程度的加劇,專利與標準之間的關系從分離趨向融合。
這主要歸功于科學技術日益發達的今天,部門分工已經相當細,任何一個企業或科研單位是不可能制定標準時提供出標準體系需要的所有核心生產技術,標準體系實質上是作為標準基礎的各項技術的匯集,也就是所謂的專利標準化。因此,專利和標準是存在緊密聯系的統一一體,從- -定意義上講,專利是標準的基礎,同時也是不可避免產生沖突的一對矛盾體.